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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美高官称钓鱼岛适用《日美安保条约》

分类: 其它杂项 发布: admin 浏览: 日期: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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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jiezhenat.com/blog/post/30.html中新网7月10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美国国务院高官9日就日本政府欲将钓鱼岛“国有化”一事表示,钓鱼岛属于规定美国对日本防卫义务的《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的适用对象。

  2010年,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曾就钓鱼岛问题表示,钓鱼岛属于安保条约第五条的范围。美国重视保护日本国民的义务。时任日本外相前原诚司则回应称“受到鼓舞”。

  1960年,日本和美国修订了成为两国同盟关系基础的《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该条约成为美国介入亚洲事务的重要手段。该条约第五条规定,美日任何一国如在日本管辖领土内遭到武力攻击,双方将采取行动对付共同共同威胁。

  中国外交部多次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中国政府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此前,中国外交部还强调,《日美安保条约》作为双边安排,不应损害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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